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28.05.2015  10:30

各市旅游局,各出境组团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安委办有关要求,着力强化法治观念,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旅游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旅办发[2015]136号)、《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4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31号)精神,结合我区旅游行业实际,促进全区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2015年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5年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附件:

2015年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自治区旅游局成立全区旅游行业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宁夏旅游执法总队,王光华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任务是负责指导全区各市旅游局、各出境组团社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组织实施全区旅游行业的宣传教育活动。

2015 年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柳  自治区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建平  自治区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郭建祥  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殷富全  自治区旅游局产业发展处处长

              赵明霞  自治区旅游局旅游促进处处长

              牛  犇  自治区旅游局国际合作处处长

    杨登保  自治区旅游局规划财务处处长

              田  军  自治区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武晓霞  自治区旅游局信息处处长

              郭永龙  自治区旅游局监察室主任

    王光华  宁夏旅游执法总队总队长

    张宗信  六盘山旅游管委会专职副主任

    朵永毅  银川市体育旅游局局长

    王奋勤  石嘴山市旅游局局长

    贺永锋  吴忠市旅游局局长

    任立新  固原市旅游局局长

    黄  华  中卫市旅游局局长

  四、“安全生产月”突出“六项活动

(一)“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各市旅游局分片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会和现场会诊会,部署任务,明确要求,并组织各旅游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活动精神,谈企业内部隐患,通过相关部门专家现场会诊,企业按要求整改落实。自治区旅游局将根据活动总体要求,对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各市旅游局要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企业,大力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要集中或分别组织对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等企业的教育、培训和座谈活动,并督促旅游企业进行内部专题培训活动;要利用各种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协调旅游企业开展宣传活动,保证宣贯工作做到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从业人员全覆盖。各旅游企业要积极筹划举办各类社会宣传活动,广泛采取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新型媒体宣传平台,结合动漫、影视、广告制作等,全方位、立体式、高密度开展宣传贯彻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自治区、市、县(区)安委会举办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进行现场咨询、受理举报和“我为安全生产献力量”万人签名等活动,并积极组织旅游企业,在广场或主要街道设置安全生产知识咨询点,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和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宣传咨询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以日带月、以月促年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使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科学化。

(四)开展“安全宣誓”活动。景区内的载客车船司机出行前郑重向广大游客宣誓“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游客生命安全;旅行社要向旅客郑重承诺:从具备营运资质的道路旅游客运企业租用车辆(含7座以下),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资质,强化对旅游行程和线路安排的安全评估。

(五)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展板、观看警示教育片、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等活动,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积极组织收看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推荐的警示教育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警示教育展等,从案例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更好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组织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各市旅游局要开展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进一步加强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在往年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选择基础工作好的企业重点进行培育和指导,督促示范企业逐条逐项对照标准,进行规范建设,为创建更多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打好基础。各旅游企业要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加自治区将举办以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主题的知识有奖答题,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演讲竞赛活动,也可结合本单位特点,组织形式多样的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五、“安全生产万里行”突出“四个专题

(一)开展旅游安全明察暗访行。围绕自治区安委会开展的“十大专项行动”,在《安全第一线》电视栏目进行系列宣传报道和《宁夏安全生产》杂志设曝光行专栏,结合《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旅办发[2015]33号)要求,各市旅游局结合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邀请主流媒体深入旅游企业开展,宣传报道明察暗访、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开展情况。加强对旅行社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督查,要严格旅行社分支机构管理,确保守法经营、规范操作;各旅游景区要强化特种设备、景区内交通及水上安全管理和自然灾害防范,及时检修设备、跟踪维护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各星级饭店要强化消防中控室、锅炉、电梯等设施设备管理,为客人住宿提供安全、温馨的环境。各市旅游局对旅游企业的薄弱环节、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要加强督导,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开展安全责任专题行。各市旅游局要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邀请主流媒体,采访报道旅游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和“六化”目标落实情况。加强培训力度,制定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督导旅游企业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整体建设规划。各旅游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落实专项资金并严格执行年度培训计划,强化安全基础。

(三)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服务”的理念,主动协调安监、公安、交通、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做好联合检查,对旅游聚集场所、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行社经营管理和旅游车辆使用、景区内游览设施、交通设施、水上娱乐及旅游餐饮场所等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健全安全制度和档案管理,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发现的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建立跟踪监督机制,适时监控,落实整改,防止造成意外事故;对整改不力的要坚决曝光。同时动员旅游企业员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旅游安全隐患,上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曝光。

(四)开展应急救援专题行。为提高旅游企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疏散能力,各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和近年来一些突发事件反映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邀请公安、交通、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共同开展各项安全演练,通过专家指导和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旅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健全内部应急救援体系,积极推动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游客和旅游从业者生命财产安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市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结合我区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至少参加1至2次活动;认真谋划部署,落实经费投入,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市旅游局要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层层推进,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有整改、有公示;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要协调本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加强协作联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抓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开展,突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知识有奖答题、演讲竞赛活动和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巡演等活动,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各旅游企业要密切配合,组织人员积极参加。

(三)转变作风,加强服务。要把中央、自治区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活动全过程,各市旅游局要率先垂范,带头组织和参加各项宣传和培训活动;认真听取企业提出的问题、困难,积极“出点子、想办法、谋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为企业排忧解难。各旅游企业要积极组织好全员参与的各项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查自纠,查找差距和不足,确保从业人员在思想上认识有提升、在理论水平上有进步、在操作技能上有提高,推动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深化落实。

(四)认真总结,加强沟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期间,各市旅游局要切实做好活动有关文字、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认真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向自治区旅游局“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反馈信息情况。各市旅游局要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2015年5月29日前和6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旅游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高喜庆

联系电话:0951-672936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