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发布实施

21.04.2017  19:31

  4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自治区“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及《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依据《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由新疆科技厅牵头、多部门参与配合,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这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新疆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新疆科技厅副厅长高旺盛指出,《规划》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并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提出了“12345”的科技创新总体思路,即:贯穿“一条主线”、坚持“双轮驱动”、落实“三大保障”、突出“四个着力”、做到“五个面向”。

  《规划》从五个方面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新疆科技发展趋势,以及新疆科技创新工作面临的重大挑战;对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发展目标等进行了阐述;结合新疆实际坚持“四个导向”,重点部署覆盖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的五大重点任务;围绕“五大重点任务”部署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任务专项、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等10项重大科技行动;明确了推进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改革、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完善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改革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制度改革、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激励机制等七项改革任务;提出了在科技投入、科技人才、科技金融健康发展、科技创新统筹协调、科技援疆、创新驱动绩效考核等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此次发布实施的《规划》具有五个特点,一是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部署,与新疆总体规划相衔接;二是体现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三是突出了新疆特殊需求,提出实施科技维稳、科技惠民、科技扶贫三个专项行动;四是具有战略指导性和实际操作性;五是更加凸显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