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组建 高效整合 我区司法行政事业新征程正式启航

08.11.2018  15:41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10月31日,司法厅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大会,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司法厅机关人员在主会场,厅直各单位,各市、县(区)司法局及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厅党委书记、厅长李金英作重要讲话。
    这次会议是在全面深化机构改革和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的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重新组建司法厅的历史新起点。
    会议树立了面临改革机遇,始终秉承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担当。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组织学习了石泰峰书记关于机构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司法厅机构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司法厅机构改革将坚持通盘考虑、整体谋划、系统推进,统筹推动各领域深化改革,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会议要求,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傅政华部长对做好宁夏司法行政机构改革的具体指导和明确要求开展工作,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争取把改革工作做到同级机关前列,真正打造科学规范、体系完善、运转高效的新型司法行政机关。
    会议压实了面对司法实践,始终坚持人民满意、锐意创新、奋勇争先的责任。会议传达了10月27日司法部部长傅政华调研宁夏司法行政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司法系统信息化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就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行部署。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政治标准第一,坚定不移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党的建设。按照“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工作主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切实将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成为模范政治机关;要准确把握新的职能定位,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坚持高站位、高标准,全面发挥好司法行政机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职能,充分认识到建设模范政治机关的基本定位和建设过硬纪律队伍的基本要求,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要树立坚定的奋斗目标,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好“三年行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加强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始终坚持创新思维,贯彻落实好全国司法系统信息化工作推进会精神,瞄准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全力推进互联网+战略,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
    会议指明了面向新的未来,始终坚定笃志敏行、上下同欲、久久为功的方向。会上,李金英厅长指出,司法厅机构改革是兵合一处、人合一心,是司法为民、优质服务,兼容并蓄、彰显特色的一次历史性改革。改革任务重、时间紧、头绪多、内容深、范围广,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政府法制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拥护改革,以强烈的责任意识主动支持改革,以坚定的历史担当积极投身改革。一是准确把握机构改革重要意义和总体部署。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服从机构改革大局。二是立足职能转变,为推进机构改革提质增效。切实履行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三是压实压紧责任,为推进机构改革保驾护航。坚持政治引领,突出党建先行;重视思想稳控,确保心齐气顺;提升能力素质,拓宽视野思路;优化机构设置,实现改优配强。四是树立全局观念,为推进机构改革助力加油。要顾全大局,要深度融合,要尽心竭力,要严守纪律。
    举目已是千山绿,宜趁东风扬帆起。李金英厅长号召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以此次机构改革为新的历史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聚焦职责使命,以新站位、新格局、新视野,在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中展现新作为,共创司法行政事业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