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

11.03.2015  15:28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工作要点

宁教工委〔2015〕8号

2015年自治区教育工委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思想建党,突出意识形态工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证。

一、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为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1、突出抓好思想理论教育。推动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结合干部思想实际和教育教学实践,组织领导干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体会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组织工作会议、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及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准确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思想认识水平不断提高,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按照理论联系实际要求,理清改革发展思路、完善改革发展举措,真正把学习成效体现到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上来。

2、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制度,创新学习方式和途径,探索运用“慕课”在线课程开发模式,围绕提高理论素养、提高办学治校能力,组织开展理论培训、专题学习和专题研讨,加强对重大理论问题研究探讨,带动基层党组织完善学习制度、开展经常性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法制和道德教育作为党组织工作重点,持续作为、久久为功,促进党员干部严格党内生活,遵守法律和党纪党规,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

3、进一步改进作风。推动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把理论学习与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统一起来,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四风”整治要求,切实转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领导作风,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长效机制,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树立起教育工作者的应有形象。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工作

4、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材、融入课堂;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增强知识性、思想性、趣味性。坚持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修订完善师生行为准则、健全礼仪制度,营造蕴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校园人文氛围,促进日常养成的良好环境。充分利用主题教育、道德实践、典型选树、校训等载体,引导教师自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良师,激励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加强社会实践,开展“礼敬校训、躬行守则、自强厚德、人人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师生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规范化。

5、深入推进文化育人工作。积极实施《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建立体现中华民族和宁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资源库、体现时代精神的优秀现代文化资源库,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优秀现代文化创新转化,促进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培育崇高人格,提升综合素养,增强师生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6、突出抓好民族宗教理论与政策课建设。修订完善高校统编教材《中国民族宗教理论与政策教程》,做好课程设置、教材使用、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教育教学实效性。完善中小学统编教材《中华民族歌》,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民族宗教理论与政策常识教育。

7、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指导高校设置专职岗位、配置专门人员负责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召开全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举办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网管理骨干研修班,提升师生利用网络平台学习、交流的能力。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学习推广“易班”经验,推进“宁夏大学生”网站建设,建立一批示范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网站、学生主题教育网站和网络互动社区,促进高校辅导员博客、思政课教师博客、校务微博、班级微博及校园微信公众账号建设。丰富网络文化内容建设,组织微博话题、网上讲座、专家访谈、网络接力等活动,使大学生在互动交流中感知感悟、接受教育。组织全区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开展优秀博客评选活动,出版优秀博文选编。引导支持学术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优秀导师参与网络文化建设。加强教育领域网军队伍建设,开展高校骨干网络评论人员培训工作。扶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外文网站建设试点。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强化师生网络安全意识。

8、强化法治教育。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培养师生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联系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法律讲座、法制教育社会实践、主题校园文化等活动,引导师生知法、懂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召开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推进会。联系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9、提高教师队伍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建立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等制度,促进思政工作与教学有机结合。继续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重点培养一批政治理论骨干,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作用。探索开展“青年教师联谊会”等活动,引导青年教师在相互学习交流中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和课堂纪律教育。

10、宣传和选树先进典型。组织好2014年度全区高校辅导员和大学生年度人物宣传和表彰活动。开展2015年度全区教书育人年度人物、辅导员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织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和优秀辅导员、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团赴学校巡讲。

11、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完善教育系统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各级教育部门、学校、新闻媒体三方联动的新闻宣传机制,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建立以专家学者、优秀教师、学生骨干为主体的教育宣传和舆情收集、研判和引导队伍,及时做好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主题和热点焦点问题、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始终掌握网络舆论主导权、主动权。创新教育媒体传播方式,提升教育报刊、教育电视台、教育门户网等媒体传播能力,占领舆论传播制高点。指导高校完善宣传工作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落实“高校宣传部长进入学校党委常委会”要求。

12、构建长效机制。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总结经验、相互学习借鉴,把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文化育人、典型引领、制度规范等结合起来,构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

三、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打造引领高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13、筹备召开第二十三次全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调研督查第二十二次全区高校党建会精神和中办发[2014]59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围绕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及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研究部署年度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

14、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发[2014]55号文件精神。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精神的通知》,举办全区高校领导班子专题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推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组织高校开展对照检查活动,全面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55号文件实施细则。

15、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运行机制。指导高校制定《大学章程》,以此为基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效实施。科学界定党委与行政、书记与校长、行政与学术等职责范围,突出决策、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完善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院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配套制度,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构建起全面协调、务实管用的高校内部管理运行制度体系。建立高校党委和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述职制度,将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55号文件精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四、加快共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部)步伐,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改革创新

16、抓好共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部)工作。推进教育部直属高校对口支援我区4所本科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工作。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纳入全区高校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规划,实行项目单列、重点支持。争取教育部支持,帮助宁夏大学申报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和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实施“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文库”出版资助项目,择优资助3至5部优秀理论研究专著;重点建立一批符合大学生特点、相对稳定的思政课教学实践基地。

17、构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高层次人才梯队。实施“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首批遴选培养2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高层次领军人才。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计划,遴选命名5名教学名师,建立教学名师工作室;特别优秀的,纳入自治区“塞上名师”工程予以表彰。实施“教学骨干”培养计划,遴选培养10名教学骨干。实施教学科研团队择优资助计划,择优资助5个教学团队。

18、完善高校思政课特聘教授制度。按照“理论与实践”双具备原则,继续从自治区党政机关、社科界、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择优遴选专家学者,充实特聘教授师资库,为高校聘请特聘教授提供支持。建立特聘教授与高校思政课教师合作机制,通过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制定教学计划、开发思课课程、实施教改项目等措施,推进思政课教学改革。建立特聘教授教学情况回馈机制,定期收集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特聘教授反馈,通过菜单式教学方式,回应大学生学习需求与要求。

19、加强共建工作督导检查。适时召开共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了解共建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开展共建工作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部)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师资培训、学术交流、教学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使用等方面落实情况。建立督查整改约谈机制,促进共建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五、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20、完善中小学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县(市、区)成立教育工委,以统筹推进辖区中小学党建工作。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区、市)三级教育工委工作协调工作机制。指导行业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队伍,健全党建工作机制。

21、健全中小学议事决策机制。分类指导中小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研究制定《中小学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中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中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等,形成权责清晰、公开透明、运转有序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制度体系。指导中小学建立党员(代表)大会制度,落实党员(代表)民主评议和监督基层党组织制度。

22、总结推广中小学党建工作先进经验。全面总结近年来全区中小学贯彻落实《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2] 44号)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适时召开全区中小学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出一批示范典型。

六、完善和提升基层党组织功能,推进德育和创新教育

23、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属性。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严格组织生活、严明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基本任务,从思想上组织上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各项建设。

24、重点抓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在服务中体现党的政治优势,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学校治理法治化中的作用。按照边试点、边示范推广的要求,以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考核评价为手段,以抓好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服务载体建设、服务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全力推进全区中小学、高等院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使之切实服务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服务于党员、服务于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家长。组织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宣传和推广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典型经验。将教育系统100个“党建示范点”纳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体系,按照“五星级”评价标准,分别予以评星定级,激励对标定位,不断发展进步。坚持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25、深入推进德育和创新教育。将德育和创新教育纳入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工作内容。全面总结德育工作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召开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统筹从小学到高校各学段、学校各学科、教学各环节、教师到社会各界德育队伍,统筹从课堂到家庭、到社会阵地,形成德育工作体系与机制,努力增强德育实效性。坚持把创新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融入各类教育、各学科教育全过程,全力培养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探索推进“慕课”在线课程开发模式,促进创新教育普及,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教育公平。

26、做好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探索建立教育系统党务干部培训基地,充分利用区内外教育资源,创新培训的有效途径与方式。做好2015年高校、中小学及教育部门党务干部培训工作,建立党务干部培训制度,使区外培训、区级培训、市县选点培训、学校组织培训紧密结合、相互衔接、重点突出,实现培训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建立教育系统党建工作领导人才库、教育教学人才库、理论研究人才库、群团工作人才库,聚合各类党建人才,更好地为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提供服务。

27、加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各学校做好“双培双带”、“党建带团建”和“团组织推优”工作,重点加强对青年教师党的知识和入党意识教育,加大从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做好师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工作,引导他们立足岗位干事创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8、认真开展党建思政建设调研工作。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换届选举大会暨2015年年会。开展2015年全区教育系统党建思政重点研究课题调研工作。实施2015年全区高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

七、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确保高校思想稳定、政治稳定和校园稳定

29、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领导权和主导权。建立健全高校主要领导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其列入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指导高校做好校报校刊和校内媒体建设,加强课堂、讲座、社团活动和网络管理,确保导向正确、阵地巩固,使高校始终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的坚强阵地。

30、建立健全高校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和严格落实值班备勤、矛盾排查化解、分析研判、信息报送、应急管理和督促检查“六项工作制度”,提高各类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处置能力。及时召开全区高校(预科)安全稳定工作联系协调会议,总结工作、通报情况、研判形势、加强指导,协调解决问题,做好预防工作。推进“平安高校”创建活动,会同自治区公安、安全、维稳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促进各项制度落实。

八、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

31、不断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使之与解决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结合起来,推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落地生根。结合民主生活会及其它工作,对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整改落实工作及行风建设进行督查督办。坚持教育与肃纪并重,发挥教育纪工委作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的问题一律严查,儆戒无虞,使各级领导班子和所有领导干部严守规矩,为人做事心中有底线、行动有界限。

3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指导各地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纪委执纪问责的监督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从严落实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政务党务校务公示公开等制度及专项审计、任期审计制度和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风险清单”转化为“责任清单”。

33、深化“清风校园”建设。开展全区高校及中小学“清风校园”建设专项督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施教机制,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向上向善、风清气正的校园风尚。

 

附件:自治区教育工委2015年重要活动和会议计划安排

 

 

                                                          自治区教育工委

                                                        2015年3月10日

 

附件

自治区教育工委2015年重要活动和会议计划安排

1、召开第二十三次全区高校党建工作会议。

2、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开展宁党发[2012] 44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全面总结经验,召开全区中小学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

3、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和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4、开展共建工作专项督查。召开共建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5、开展全区学校服务性党组织建设示范点评星定级工作。

6、组织教书育人年度人物和辅导员、大学生年度人物先进事迹报告会。

7、召开全区学校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举办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网管理骨干研修班。

8、组织实施高校马克思主义学科“高层次领军人物”培养计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计划、“教学骨干”培养计划和教学科研团队择优资助计划。

9、召开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现场会。

10、举办全区高校领导班子专题培训班。

11、举办全区高校和中小学党务思政干部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