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教育“十举措”积极推进2015年 党风廉政建设

19.03.2015  17:54

2015年,西夏教育将严格贯彻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和各级党委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针对2014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八项举措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有序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继续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和政治责任,切实抓好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党风廉政和典型案例等教育。利用周一例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交流论坛等,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新思想、新要求,系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学管理、行政审批等知识,切实提高分析研判能力,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和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认真梳理权力清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三重一大”的行政审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基建维修、教育装备购置等权力进行认真梳理,摸清权力底数,形成权力“清单”。对没有法律依据设置的权力坚决取缔;对交叉重叠的权力进行整合归并;对过分集中的权力进行必要分解;对自由裁量权进行全面规范,并通过上墙、网络和媒体等形式对“权力清单”进行公示。三是积极查找廉政风险点。从单位正(副)职、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学校领导四个层面,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隐患,不断完善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科室、学校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筑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 把“风险清单”彻底转化为“责任清单”,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腐败发生。四是进一步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坚持按原则、按政策、按程序办事。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全面规范政务、校务公开,将规章制度制定、职称评定、评优选先、绩效工资发放、财务收支、招生收费等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广泛听取师生群众意见建议。切实做到权力授予过程、行使过程和运行结果“三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狠抓制度落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严格执行述廉述责、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公示公开、专项审计、任期审计和重要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推进实施《中小学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中小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中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完善《银川市西夏区教育系统内部教职工调动、支教交流和特岗教师分配暂行管理办法》和《西夏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幼儿园)管理规定》,形成运转有序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制度体系,坚决纠正研究政策制度不深、执行不严等问题。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严格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六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健全长效机制,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深入推进“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不作为、不担当、行动慢”等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加大督查、问责、约谈工作力度,持续改进教育系统党风、政风、校风和教风,加强与基层学校的联系,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美丽学校”建设、优质教育资源扩面工程、校园文化提升工程和信息化建设顺利开展,为推进“西夏突破”发展战略凝聚正能量。七是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上下互动的责任体系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师德建设、中小学德育、清风校园、“美丽学校”工程、校园文化建设等深度融合,充分利用主题教育、道德实践、典型选树等载体,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良师,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信念和价值取向,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校园风尚。八是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力度。牢牢把握“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核心,结合“守纪律、讲规矩”和“做好五个样子、端正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将加强教育行风建设与党风、政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依法治教、创先争优相结合,进一步落实干部“包校责任制”,建立完善机关干部直接联系师生、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积极“下基层、进课堂、搞调研、办实事”,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依法治教、解决教育热点难点等工作有效结合。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兑现教育工作承诺。九是采取多项措施,强力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优化学校布局,缩小校际差距,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实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生转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大班额”,积极化解“择校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把查处损害师生利益和教育腐败案件作为重要任务。认真落实教育部师德“六条红线”、教育厅“六不准”和《宁夏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加大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滥订教辅、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的监督和惩治力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十是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评估科学化水平。遵循教育发展实际,修改完善《学校年度绩效考核细则》,动态调整考核要素、评分标准和考核方法。强化督导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建立学校自评与教育局复评相结合、定期督查与随访督导相结合、明查指导与暗查督导相结合的考核评估体系,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关注激励导向,注重诊断把脉,侧重服务发展。加大平时的过程性检查与数据收集,切实改变以往评估检查中“重档案检查轻过程评价”和“重表象轻内涵”现象,全面增强评估检查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服务功能。

拟    稿:张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