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调研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11.04.2017  22:29

3月22日至4月7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亢晟带领法制监督指导处工作人员对五个设区的市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等16个部门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进行了调研。

在调研座谈中,调研组与各地各部门对法治政府示范建设活动进展情况和选定示范创建申报项目情况以及如何推进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交流。在听取有关情况后,调研组根据各地各部门确定的项目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法制监督指导处处长李增民还就如何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工作思路、推进方式方法等问题进行了业务指导。目前,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申报了示范项目,正在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并抓紧组织落实。

亢晟副主任强调,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选择、确定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申报项目,做到选的准、立得住、叫的响、树的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真正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切实提高建设法治政府的速度和质量。要充分认识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按照“抓全面、突重点、出实效、促工作”的总体工作思路,根据确定的示范项目认真制定可操作、可检验的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在工作中,法制机构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认真履行好综合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的职能。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顺利开展。要定期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典型的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将示范典型的带动作为落实法治政府各项任务、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展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