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信力从我们的承诺开始

27.01.2016  10:55
1月25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了陕西省洛南县惠农贷款出现的系列问题。事情大致这样:2015年2月,当地出台了扶贫政策,其中一条是每户贫困户最高可以申请不超过5万元贷款,财政贴息两年,贫困户不用付息。在信用社支持下,2015年5月前后,当地2万多贫困户申请到了贷款。可是刚拿到钱两个多月,信用社通知贫困户重新签订合同,贷款由无息变成了政府部分贴息。
农民认为,之前说不要利息,钱刚到两个多月,就改成有利息了,心里极为不满。在信用社让利情况下,贷款利率按千分之6.6执行。5万块钱贷款,两年下来,有近8000元利息,一笔不小的数目。好在当地政府表示贴息千分之3.3,农户只需承担一半,但村民还是觉得政府不讲信用。
对于这样的做法,法学专家认为,这与“依法行政”有明显冲突。从法律层面讲,国家法律、政府政策制定以后,为了公共利益确实需要修改也是可以的,但一不能违反法律,二要符合正当程序,更重要一点,就是新的政策制定出台以后,不能对以前原文件背景下发生的合同行为重新调整,这违背了法治精神。
央视认为,贴息贷款如何设计才更合理、更有效,当然可以讨论;全部贴息,如果不是最好、最有效的方法,当然可以调整。可合同都签好了,钱都下发了,才想起来调整,而且没有向群众详细解释说明,也没有充分征求意见,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群众能没意见吗?更让人意外的是,还有更大的变故。
2015年12月底,到了贷款第一个季度结息时间,按照第二次文件变更后的说法,政府贴息千分之3.3,贫困户只需承担千分之3.3。可是到了信用社,还款群众发现,利息还是千分之6.6。因为没有思想准备,让一些贫困户措手不及。
这个政策执行不到一年时间,从起初的无息,变为后来政府贴息千分之3.3,再到实际支付时又变成了农民要先按千分之6.6付息。政府态度的一变再变,对于寄希望这笔贷款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贫困户,不管是选择养牛、种植花椒,还是发展烤烟种植等项目,大家发展的底气都有点不足。而这样一变再变,更让人怀疑政府是否能够真正兑现承诺。
一年以来,一个扶贫政策发生了三次变化。有专家认为:“如果政府公信力下降了,老百姓对政府不信任,不要说扶贫做不了,一切工作都做不了。政府的公信力是政府一切工作的基础,也是法治政府的基础,没有公信力的政府肯定不是法治政府,所以要高度重视公信力建设问题。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银川市的《电视施政》,我每期必看。政府部门向群众承诺了的事项,就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完成。最怕的就是说了不做,或者好事没有办好。民生无小事,我们每年都要给群众办实事,但是每年又会遇到一些新变化。一方面说明我们发展快,可能有新情况新问题出现。另一方面也要反思,我们承诺的事情,到底有没有实实在在做好,完成的质量有没有像大家给自已打的分数那样高。
承诺贵在践行,政府的公信力要从兑现承诺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