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15.08.2017  17:45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 日前,宁夏回族政府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贺兰县、平罗县、青铜峡市、彭阳县、海原县等5个国家试点单位,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领域开展试点工作。到2018年5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县、乡两级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

  据了解,5个试点单位重点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13个领域开展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在确保完成以上规定领域试点任务的同时,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试点领域、试点内容。

  根据《实施方案》安排,各试点单位要对13个试点领域涉及的公开事项,明确事项名称、权力类型和责任部门等内容,按照县、乡两个层级,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13个试点领域的公开内容,率先依法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对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要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13个试点领域中的公开专项内容,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户籍办理网点、公租房小区、市政服务网点等方面信息,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制作便民惠民网上地图,方便公众快速查询和方便办事。创新发布传播方式,对政府网站设置的重要公开专题或专栏,主动制作转化为“二维码”形式,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公示栏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公布“二维码”,方便公众“扫码”查阅。同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所有内容,要全部通过试点单位政府网站集中、统一、规范展示。同时,要积极做好“网上信箱”“在线访谈”“百姓畅言”等工作,随时掌握社情民意;要加强政务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提高“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开办率,在本行政区域集中力量做强做优一个主账号。

  此外,各试点单位要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使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将试点工作纳入2017年度、2018年度政务公开效能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对试点工作行动快、力度大、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对试点工作行动迟缓、落实不力、成效不大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试点工作疲沓拖拉、敷衍塞责、流于形式,并影响到国家评估验收的,及时提请自治区政府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