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分级定类评审工作成效显著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在银川开展相关培训

07.06.2018  21:14

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分级定类评审工作成效显著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在银川开展相关培训
 
      自2014年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实施分级定类评审制度以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并在司法部同行评估抽查中,实现案件“零退回”,成为全国法律案件免予异议审查的6个省份之一。2018年5月15日至17日,自治区司法厅承办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以下简称“中彩金项目”)管理工作培训班。此次培训班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办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原司法部副部长、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出席了开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李金英做了开班致辞,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宣读了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十大优秀案例”的表彰决定,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鲍焕军主持开班式。来自全国各省、市区中彩金项目办、法律援助机构、各群团组织基金会、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高等院校等有关人员13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采取现场授课与实地观摩两种形式。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马剑银分别进行了现场授课。培训人员前往我区石嘴山市平罗县、银川市西夏区进行了法律援助工作及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地观摩。通过观摩,各地参训人员对我区相关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做得实、亮点多、效果好”。

    培训期间,张彦珍理事长还在司法厅厅长李金英等人的陪同下,到银川市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西夏区司法局朔方路司法所,对我区“中彩金”项目实施和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详细了解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法律援助公益金案件补贴、远程视频法律咨询等情况,面对面与值班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并详细查阅法律援助公益金案件卷宗。张彦珍理事长对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公益金案件办理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是经国务院批准立项,由财政部、司法部委托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具体组织实施的项目,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9年实施以来紧紧围绕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推动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区自2006年实施中彩金项目以来,共计办结项目案件近1.2万件,为万余名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过4.4亿元。

    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在司法部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得到了长足发展。自治区政府连续9年把法律援助列为30项为民办实事民生计划之一,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6〕28号),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覆盖人群达到全区总人口的25%;围绕中央脱贫攻坚战部署,将全区23.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我区法律援助范围。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及补贴管理办法》(宁司通〔2018〕24号),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实现两连调,全区看守所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全覆盖,律师值班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今年以来,司法厅在全区部署开展了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两个专项行动”,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强化法律援助保障、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以及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法律援助工作正在为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也逐渐成为群众获得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的重要途径,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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