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稳步推进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

28.09.2017  09:54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建设,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三项重大统计改革任务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自治区统计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

一是深入论证,科学制定了编制方案。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出发,优先核算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资源,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统计信息服务为目标,在国家试点方案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科学设计了《宁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制度》和《宁夏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

二是加强领导,及时成立了组织机构。自治区成立了由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等十个部门组成的宁夏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指导小组,中卫市、盐池县和隆德县先行试点市县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

三是联合发文,具体明确了工作要求。8月中旬,自治区统计局联合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牧、审计、林业和规划管理等十个部门向试点市县各部门发文安排部署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从试点目的和意义、编制的内容、进度安排、组织实施及报送要求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

四是沟通联系,初步形成了工作合力。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一项综合性、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作,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我局主动沟通联系,跟进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先后召开过征求试点方案意见座谈会、试点工作会议等会议,学习讨论研究报表制度,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为开展下一阶段的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