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进一步推进全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 服务工作

27.03.2018  20:11

    近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联合自治区残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宁卫计发〔2018〕61号),对于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康复服务需求,加快健康宁夏建设,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通知明确,各类残疾人可在就近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自主选择家庭医生团队,接受家庭健康康复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康复咨询及康复指导、健康康复服务和家庭病床服务。到2018年底,辖区内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5%,至2020年逐步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达到全覆盖,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并进行规范化服务。各地残联应联合卫生计生部门向当地政府预算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项经费,也可在基本康复服务经费中安排部分资金对家庭签约医生服务进行补助。

    为了切实维护残疾人健康权益,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各级残联要发挥基层组织,特别是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深入社区、家庭,采取多种形式向残疾人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要意义、作用,宣传家庭医生签约的政策和内容,动员广大残疾人主动接受签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