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宣传

08.06.2018  21:33

“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宣传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海原县司法局多管齐下,在加强实体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同时,牢固树立“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意识,利用微信成本小、互动性强等优势特点,积极创建县、乡、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今年以来,海原县已建成县、乡、村(居)三级法律服务微信群19个。

    一是分级负责,规范微信群管理。   县级微信群由海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牵头建立,成员包括全县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系统及各部门负责人;乡、村(居)两级微信群由辖区司法所牵头建立,成员包括本辖区乡镇领导、村级主任、小队长、调委会主任、法律明白人与法律顾问。按照“谁建立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入群审核、言论发布、人员管理等工作,实现信息发送更加快速、准确,服务组织更加便民、高效。

    二是整合资源,多样化推送服务内容。 “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建立,为村(居)委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审核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根据群众需求,及时推送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及时向居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向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诉求,填补了远距离法律服务的空白,极大地满足了群众需求,实现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辖区居民之间的零距离交流,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氛围。

    海原县乡镇、村居数量多,地域广阔,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建立发挥了微信终端覆盖面广、反应快、方便灵活的优势,既为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咨询、宣传平台,也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知晓度,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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