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1批次绿豆芽亚硫酸盐含量超标

14.08.2018  19:41

    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国抽任务)酒类、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4类164批次样品,其中1批次农产品不合格。

    通告显示,银川市金凤区渔人进港便利超市宝湖店销售的绿豆芽,不合格项目为亚硫酸盐(以SO计),检验机构为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据了解,亚硫酸盐是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