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期)我区扶贫涉农领域项目资金监管构建“1+X”模式等两则

11.09.2017  08:42

  我区扶贫涉农领域项目资金监管构建“1+X”模式

  “1”就是驻厅纪检组抓总,主要开展监督的再监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抓好重点督查,对骗取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监守自盗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不仅要问责当事人的责任,也要问责监管责任者的责任。“X”是农牧厅各业务处(室、局)对各自分管的项目和资金突出监管主体,围绕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和科研项目中政策、资金、项目、任务等落实情况,对近3年来开展的各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

  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发布实施

  近日,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处理办法》共分四章二十一条,明确指出违规行为分为一般违规行为、较重违规行为和严重违规行为三类,对具体违规行为进行了划分界定;提出了针对不同违规行为所采取的相应处理措施;对登记受理、调查核实、约谈告知、处理通报、办结存档等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对各级农机、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补贴政策实施管理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