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社科院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30.10.2017  15:47
发布时间:2017.10.30       新闻来源:机关党委      浏览次数:

  2017年10月27日上午,宁夏社科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张进海主持,全院副处以上领导干部3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进海书记传达了全区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和石泰峰书记重要讲话,就下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张进海书记指出,贯彻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九大报告原文。十九大报告准确把握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历史的时代性、政治性,具有前瞻性、战略性、有感召力,体现了全党的意志,凝聚了全社会的共识。不仅得到了全国人民的热烈拥护,也在国际社会引起广泛认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科学完整的思想理论体系,具有里程碑意义,校正了党和国家发展的航向和目标,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党的十九大,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就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制定了战略部署。继往开来,我们离梦想越来越近了,中国正在逐步走向世界舞台中心,彰显大国地位,为发展中国的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张进海书记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党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是要原原本本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使中央精神在宁夏落地生根,要以十九大精神统领宁夏各项工作,以十九大精神来审视校正各项工作的方向和目标。社科研究工作者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这篇大文章,就要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炼一批前瞻性针对性的课题,深入基层调研,开展理论研究,做好学习宣传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段庆林,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第一党支部书记范宗兴,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第三党支部书记李文庆,文化研究所所长鲁忠慧,回族研究院院长、第二党支部书记马金宝,期刊中心主任、第五党支部书记许芬等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就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作者:马书江、马宝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