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监局再注销41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6.02.2016  18:58

近日,自治区安监局发布公告,依据《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逾期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和终止生产活动的41户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自2014年起,自治区安监局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清理,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截至2016年1月29日,已累计注销了264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77户、非煤矿矿山生产企业18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