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拉开人民调解“大培训”序幕

29.05.2018  03:27
我区拉开人民调解“大培训”序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司法厅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督查、大提升”活动要求,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职能作用,5月22日,自治区司法厅举办了第一期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班邀请到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江西卫视《金牌调解》栏目专职人民调解员廖喜玉同志。厅领导、相关处室同志、银川市和自治区医调委人民调解员代表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市、县(区)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和辖区人民调解员近20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培训。
    廖西玉同志从多年人民调解工作累积的经验讲起,对“人民调解工作技巧及方法”做了精彩的讲解。语言生动、朴实,深入浅出、旁征博引,讲了自己亲身经历,运用典型事例详细的讲解了调解过程中的技巧与方法,操作性、针对性强,让我们对人民调解技巧与方法有了新的认识。
    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鲍焕军在培训班结束时就近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 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亲切关怀。5月11日召开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自治区实施“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的重大部署,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减少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全区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 以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要坚持“预防为主、排查在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熟悉社情民意等优势,对自治区六十大庆等重大节庆活动和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坚持属地原则,及时就地化解,防止矛盾纠纷隐患蔓延、扩大,实现“小矛盾不出村(社区)、大矛盾不出乡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县(市、区)”。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结合宁夏实际,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四张网”工作,落实好“枫桥经验”本土化、社会化。要积极开展“人民调解与信访对接”试点工作,司法部决定将宁夏作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试点地区,要敢于啃硬骨头,主动对接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中央政法委等6部委下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见》,对人民调解员选聘、培训、管理、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抓好落实工作,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专业化、社会化的路子。要加大培训力度,按照《人民调解“大调解”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详细培训计划,抓好落实。要分级实施、分级宣传好守望初心,砥砺前行--新时代宁夏最美人民调解员”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要加强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选聘调解技巧高、调解经验丰富、具有相关行业、专业领域以及法学、心理学等知识的专家学者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