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2017年度“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

02.05.2017  10:5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自治区“戏曲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文化厅和教育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扎实开展2017年度“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活动宗旨、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对全区2017年“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作出周密安排,此次活动演出任务为600场,内容主要包括京剧、秦腔、眉户、道情、花儿等我区现存戏曲剧种及非遗传承项目,通过流动舞台、演出小分队等方式,将一批弘扬主流价值、内容健康向上、适合学生观看的折子戏、戏曲经典片段、儿童剧、课本剧等优秀戏曲艺术作品带进学校。

              一是精选承办主体。 全区“戏曲进校园”演出任务承接主体为我区各类所有制专业戏曲院团及各地具备一定条件的民间戏曲社团组织。承接任务的民间戏曲社团组织具备能常年开展各类戏曲表演活动、有一定数量的从事戏曲表演的专业人员和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戏曲票友。

              二是推行菜单服务。 全区“戏曲进校园”演出任务承接主体坚持“戏权”下放,推进“菜单式”服务,突出学校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每家演出任务承接主体依据《全区“戏曲进校园”演出剧(曲)目推荐名单》,整理出彰显主流价值、适合学生欣赏、易于传唱、自己较为拿手的优秀剧(曲)目,按照不同学段、年龄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接受能力,分别制定大学(高职)、中学、小学的演出“菜单”,报五市文化、教育部门审定后,提供给各学校自行挑选。

              三是建立演出档案。 2017年度“戏曲进校园”演出活动贯穿全年,并与学校学年安排相衔接。全区所有“戏曲进校园”演出任务承接主体,按照“一场一档”的工作要求,每场演出均建立《“戏曲进校园”工作日志》,如实填写《“戏曲进校园”演出回执单》,并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 探索建立全区“戏曲进校园”演出学校评价重信息反馈、五市评价重跟踪督促、自治区评价重奖优罚劣的上下结合、动态管理的监管考评机制。

              五是筹措工作经费。 自治区将本着“分级负担、以奖代补”的原则,对区直戏曲院团“戏曲进校园”演出将按照每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各地承接主体进校园演出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给予奖励性补贴。各地按照《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将“戏曲进校园”演出纳入当地公益性演出政府采购序列,筹措相应活动经费。(来源: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