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教育简报
惠农区开展 2016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样本学校前期工作专项督导
近日,惠农区开展了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辖区各样本学校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专项督导。
为了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参考,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纠正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学生唯一标准的做法,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进行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学习质量监测。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通过抽样,确定惠农区等六县区为2016年宁夏参加本年度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样本县区。监测内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文、艺术(音乐、美术)学习质量,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监测对象为2015-2016 学年度的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每个年级原则上随机各抽取30名)、样本学校校长及2015-2016学年度四年级和八年级的语文、艺术(音乐和美术)任课教师及班主任。监测项目、方式为四、八年级学生语文测试,学生语文相关因素问卷填答,学生艺术(音乐、美术)纸笔测试(含音乐测试、绘画测试、美术测试),学生演唱测试,学生艺术(音乐、美术)相关因素问卷填答,校长、教师问卷填答。
3月中下旬,为做好宁夏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并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召集有关监测工作动员会和培训活动,对宁夏六个样本县区进行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进行了部署和业务指导。
3月28日,经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通过抽样,确定石嘴山市第二中学等8所初中学校和惠农小学等12所小学为惠农区20所监测样本学校。
为了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本辖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惠农区依据国教督办质量监测通知和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于3月中旬启动了本区监测工作,并随即制定、发布了《惠农区2016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实施细则》,召集各样本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和信息员等参加了质量监测工作动员大会、相关培训会,对各样本学校启动、开展监测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培训。为督促各样本学校落实监测相关时间节点工作任务,惠农区教育体育局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建了督导组,自4月13日起,对辖区各样本学校监测启动及近期必做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惠农区本次专项督导分中学和小学两个组,每个组由教育体育局一名副局长带队,成员由督学和语文、音乐、美术三科专业人员(骨干教师)组成。专项督导主要通过听取样本学校校长与分管副校长汇报,实地查看样本学校监测测试等各类功能室,查阅样本学校监测工作有关材料,四、八年级学生模拟抽样测试及相关因素模拟问答,四、八年级相关学科任课教师及班主任有关课程标准、教材教学要求、相关因素等模拟问答,召集样本学校校长、副校长、相关学科任课教师及班主任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各样本学校监测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听取校长、教师对做好监测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督导了解获得的各样本学校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督导组通过即时点评方式,随即向学校进行了反馈。专项督导还将依据监测有关工作要求和通过上述听、看、查、测、谈所掌握的各样本学校监测工作进展及落实实情,量化计分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对各样本学校监测工作启动及近期必做各项工作进行评估,作为教育体育局年终对学校相关工作考核成绩采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并进行通报,这将促进惠农区各样本学校按照国家今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监测前期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监测前期各时间节点工作任务,为顺利完成监测测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惠农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吴树强供稿)
专项督导——八年级学生绘画抽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