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丰纺织集团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17.03.2017  20:42
    按照人民调解“四张网”工作要求,利通区司法局不断加大企业指导力度,在宁夏恒丰纺织集团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推行“宣传走在工作前、排查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方法,努力做到对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解、早预警、早处置,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内部,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未发生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 分别在集团总部、4个分公司、16个车间班组建立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将车间、班组中的78名优秀员工吸纳为矛盾纠纷信息员、调解员,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上报。逐级明确各级工作要求和信息反馈时限及考核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无死角,形成全方位的防范调解机制。
    二是建立排查机制。 将人民调解工作与企业工会、妇联、安防等紧密结合在一起,采取定期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有效的预防和化解企业内部各种矛盾纠纷。通过每天班组长观察疏导以及领导定期走访等方式,了解职工思想状态,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帮助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实际困难,在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的同时,对一些初期的矛盾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化解,确保了矛盾问题能够不扩大、不升级、不激化,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落实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了《宁夏恒丰纺织集团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及《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与党员积分制管理、季度之星以及“最美恒丰人”等评选挂靠在一起,按照“属地、属人、属事、属责”的原则,根据矛盾纠纷的复杂程度,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调处;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地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对纠纷做到“情况摸的准、措施跟的紧、妥善调解好”。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 紧紧围绕“恒丰仁和,仁和恒丰”企业文化,把道德法制教育与化解内部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借助企业岗前培训、专题讲座、发放手册等多种方式为职工宣传党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职工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牢固树立职工平时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