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

19.07.2018  11:07

  生态环境已经逐渐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我们要实现市委提出的“两个率先”奋斗目标,就必须在解决这一短板上下苦功、用狠劲,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从发展大局上找准职责定位,在生态建设中坚定政治立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机制,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保护生态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经济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前提,也是人类文明得以延续的保证。所以,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未来。各级各部门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必须要有这样的认识,才能够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政治责任必须体现在狠抓落实上,各项制度才不会虚设,担当精神也才会体现到实际工作中来。因此,抓好落实是体现领导干部政治站位高不高、政治责任强不强的重要尺码。同时,要用好考核评价这根“指挥棒”。只有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制度才不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筋”。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才能形成正确导向。也只有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当前,如何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并且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大课题、大学问。我们只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这一思想的丰富内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真正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才能够突破瓶颈、破解矛盾,在高质量发展的爬坡迈坎中走得更扎实。

  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