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我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公布

13.07.2016  12:07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福利待遇计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8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银政发[2016]23号)文件有关规定,2016年度我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年缴费基数为2014年度自治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811元)的40%(22724元),月缴费基数1894元,缴费比例18%,月缴费金额340.9元,年缴费金额4090.8元。养老保险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截止目前,我市有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719人,其中领取养老金984人。按照自愿过渡的原则,不愿过度人员,仍按原渠道缴费和领取待遇。为做好全年缴费工作,市人社局已将今年已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工作要求通知三区人社局及就业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将缴费标准通知所辖社区、村委会及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积极做好缴费宣传以及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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