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获国家表彰

18.10.2017  18:00

  日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100个单位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彭阳县林业和生态经济局榜上有名。这是继“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县”和“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等荣誉之后,彭阳县获得的又一殊荣。

  自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彭阳县严格按照“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优化配置”的原则和“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要求,改革涉及林地面积195.4万亩,涉及4镇8乡156个行政村808个村民小组82489户,完成林改确权82489户195.4万亩,确权到户率100%,核发林权证82489本,发证率100%,基本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目标。

  彭阳县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盘活了林地资源,实现了单一林业发展向多层次开发林业产业发展,促进了“生态型林业”向“生态经济型林业”转变。(记者 丁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