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20.11.2017  18:12

11月16日,记者从彭阳县建环局获悉,彭阳县强化环境监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停止工业园区新建涉水企业审批,严格建成区外新建锅炉审查,关闭违规建设项目2家,责令停产1家,整顿规范28家。

连日来,彭阳县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检查企业31家(次),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罚款10.58万元,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同时,通过控制县城用水、错开施工环节、压缩关键部位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针对淀粉企业废水超标排放问题,要求企业在处理的基础上进行汁水还田,对还田措施不到位的,禁止生产。对废水不能达标排放企业,对主要设施和排污口进行查封。

自治区环保厅函告五市及宁东基地环保局
11月14日,自治区环保厅函告五市及宁东基地环保局,环保局厅
水利部、自然资源部检查利通区水流产权确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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