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完成贺兰县和彭阳县国家卫生县城阶段性复审工作

19.10.2016  19:34

      按照国家卫生城镇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城镇命名满3年复审一次,须对该卫生城镇资格进行重新确认。根据全国爱卫办2016年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安排,今年将对232个县城(乡镇)进行复审,我区的贺兰县和彭阳县位列其中。

      自治区爱卫办高度重视本轮复审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2016年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重点就贺兰县、彭阳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了复审标准及工作流程。2016年上半年,自治区爱卫办多次组织专家,对贺兰县、彭阳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行调研督导。贺兰县、彭阳县对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银川市、固原市爱卫办分别对贺兰县和彭阳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市级复查,并形成复查报告,上报自治区爱卫办。2016年7月,自治区爱卫办组织对贺兰县、彭阳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暗访评估,并下发暗访评估报告。期间,自治区爱卫办多次组织专家分层对两县创卫工作进行指导,并督促整改。2016年9月20至22日,自治区爱卫办成立了由住建、环保、卫生、食品、健教、病媒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卫生县城复审综合评审专家组,分别完成了对贺兰县、彭阳县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综合评审。

      贺兰县于2005年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2009年和2013年分别通过了两轮国家复审,今年是第三次参加复审;彭阳县于2013年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今年是第一次参加复审。本轮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情况显示,2014年至2016年间,贺兰县、彭阳县高度重视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各级各部门相互配合,常抓不懈,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卫生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升,已初步建立了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及管理长效机制,各项指标任务均达到《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要求。

      日前,自治区爱卫办已完成复审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整理上报,正式提请全国爱卫办进行终审,并推荐进入复审待命名公示阶段。自治区将以本轮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为契机,不断推动全区爱国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