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支持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项目资金开始申报

14.06.2017  22:31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6月14日发布通知,2017年支持企业引进培养人才项目资金即日起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积极申报。

  据悉,本次申报人才项目资金的范围包括由自治区财政支持的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财政补助、薪金补贴、科研启动资金以及企业培养人才优秀硕(博)士教学点一次性奖励等项目资金。

  企业引进符合以下要求的人才,可申报本项目。具体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及何梁何利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省级以上优秀专家、全国技术能手;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管理等奖项获得者;省技术能手;主持或参与过国内外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资本运营经验的专家或科技带头人;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的科研技术骨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具有较好市场潜力,能够进行成果转化、有望取得较大效益的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在产业发展、科技攻关、技术进步等方面具有较强研发能力、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一技之长,能够发挥领军作用和团队核心作用的我区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其他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的人才及人才团队。“带资金”是指能为引进企业带来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研启动资金;“带项目”是指带来科研、生产项目,并经有关部门评估预测可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带技术”是指拥有专利或专有技术并能进行产业化运作的。

  各申报企业和申报人可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查询下载相关文件资料,填报打印相关表格。所有申报纸质材料连同申报文件一式3份,于10月16日前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与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