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督查检查

13.08.2018  19:30

  突出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5项重点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自8月13日至17日,由5名正厅级政府参事担任组长,抽调12个厅局负责人及成员共计50人,组成5个组,分赴全区各地开展2018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督查检查。

  本次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督查检查行动,旨在全面检查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情况,推动各地加快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大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治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根据自治区下发的《全区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督查检查方案》要求,本次督查检查对象为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督查检查内容为2018年3月21日自治区污染治理重点任务现场交办会上交办的污染防治任务,突出检查5项重点工作: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需要2018年完成整改的10项重点任务,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的突出问题及转办件整改情况;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2018年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清理整治重点任务。

  督查检查前,自治区召开督查检查工作动员会,要求各督查检查组高度负责、认真对待,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实打实开展督查检查工作,要敢于较真碰硬、真督实查,善于发现问题、指出问题,促进各项重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记者 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