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多措并举开展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务局、环保局等17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平罗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带头、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宣传周、法制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农村进行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全县人民群众节水意识。三是强化用水监管。对40家工业企业取用水进行核定,及时更换计量设施43块次,新装计量水表16块,自备井计量设施安装和完好率均保持在85%以上;并对水源地13家涉煤企业自备井进行关停;对县城56个居民住宅小区生态绿化及消防用水、43家洗车行保洁用水、西区城市绿化用水进行专项检查,提高中水利用率。四是强化载体建设。开展高效节水农业建设,投资8405万元,建设高效节水灌溉10万亩;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鼓励新安科技新建一套循环水系统,水回用率由原来的40%提高到68%,年节约水12万吨以上;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在县行政中心、社保大楼42家机关单位全部安装了节水器具,并定期检查更换水龙头、管道阀门、冲水阀、排给水器具,防止“跑、冒、滴、漏”浪费现象发生。
截止2014年底,全县取水总量为5.4806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为0.1006亿立方米,黄河水总量为5.38亿立方米),本年度换发取水许可证3家,无新增涉水项目;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20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9.8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6;全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到13.6%,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节水型公共机构覆盖率达到25%,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