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赴四川云南开展宁夏农村公路立法专题调研

27.04.2017  21:38


交通运输厅调研组召开农村公路立法专题座谈会



张凌云总工程师带领立法调研组进行实地调研

4月17日至24日,交通运输厅立法调研组赴四川、云南两省,开展宁夏农村公路立法专题调研。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张凌云、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张作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朱赟及自治区政府法制办、交通运输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公路管理局人员参加调研。

调研组分别在四川交通运输厅和云南交通运输厅召开座谈会,邀请四川和云南省人大、政府法制办、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运管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座谈,深入交流农村公路发展、立法及“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在座谈中,四川省建立的“县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系和“县有机械化养护中心、乡镇有交通管理站、村有养护队”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及“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平昌经验”“金川经验”,为提高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水平提供了有益借鉴;云南省对《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中农村公路责任主体、责任落实、规划建设、资金来源、养护管理的具体规定,以及《条例》的实施效果,为我区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的修订提供了重要参考。调研组还先后赴两省部分市、县(区)进行了实地调研。

交通运输厅于2016年启动宁夏农村公路立法工作,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已列入自治区政府、人大2017年立法计划。通过调研,了解了两省农村公路发展、立法及“四好农村路”建设所取得的经验,解决了我区农村公路立法中的疑难问题,为进一步修订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草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