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开发区出台政策培育“绿色企业”

14.08.2016  18:33

  为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引导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引领和带动制造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近日,开发区出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企业”培育及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培育“绿色企业”不断发展。

  《办法》中规定,凡企业争取到国家专项基金的,按照争取基金数额的2%一次性给予资金支持;凡企业争取到国家在清洁生产、智能制造、工业转型升级等方面专项资金的,按要求比例足额配套地方支持资金;对列入国家“中国制造2025”示范和“双创”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用于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技术研发、购置先进实用及环保检测设备等。同时,鼓励企业实施标准化生产,凡积极承担国家标准化试点工作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资金扶持;凡积极参与标准化生产标准制定并推广应用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对企业标准升级转化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同时,《办法》中,鼓励企业建立科技研发机构,开展职务发明,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大技改投入,推动转型升级,开展“互联网+节能”,降低企业成本等,根据各企业所取得的成果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奖励。

  此外,《办法》中还鼓励工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工业旅游,支持有潜质的工业企业通过合理设计精品旅游路线和产品,适当增加旅游元素和配套功能,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工业旅游景点,凡被认定为3A、4A、5A级景点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资金奖励;鼓励企业健康稳定增长,规上企业年产值同比增长达到10%、15%、20%及以上的,一次性分别给予年度净增长额的3‰、4‰、5‰的资金奖励;鼓励企业入规壮大,形成增长新动能,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享受银川市奖励的基础上,再分别对9月份前入规并且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9月份前入规但年产值达不到5000万元的;年底前入规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资金奖励;鼓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对实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安全科技改造项目的企业,经认定,按项目当年实际改造投入费用总额10%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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