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采纳审计建议加强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管理

04.05.2016  23:44

 

        去年,银川市审计局在对原银川市住房保障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市本级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房改办管理,商品房的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办管理。专项维修资金多头管理即不利于资金的统筹管理和使用,又给违规使用资金留下了空间。

        为了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提高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组根据《银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住建局建立健全专项维修资金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2014年年底之前缴纳的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市房改办继续管理使用,由住建局承担监督检查责任;2015年以后缴纳的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办统一收取并进行管理。

      以上措施改变了银川市专项维修资金多头管理的现状,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有利于资金的统筹使用。    (银川市审计局 范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