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22.09.2017  08:14

  9月21日,记者从宁夏财政厅了解到,宁夏六部门联合推进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今后以五市为单元,流域上下游市级政府按照“谁获益,谁补偿;谁污染,谁赔偿”的原则,自主协商确定补偿标准、方式、联防共治机制。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环保厅、发改委、水利厅、林业厅和农牧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自治区财政将通过积极对接中央财政支持、本级财政整合资金给予引导支持。2017—2018年先行开展黄河宁夏过境段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2019年全面推开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2020年全区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

  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突出“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这是落实“生态立区”战略、提升自治区流域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构建生态文明政策体系的主要财政制度创新。自治区财政厅将对达成补偿协议的重点流域,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将结合流域上下游政府协商的补偿标准、自治区政府在不同流域保护和治理中承担的事权等因素确定,对率先达成补偿协议流域优先给予支持,鼓励早建机制。(记者 阎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