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粮食局,局直属各有关单位,中储粮西安分公司银川直属库、中宁直属库: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粮油库存检查队伍建设,推动粮油库存检查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使粮油库存检查工作更加扎实有效,现就建立全区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重点建立健全自治区级专业人才库。定期从区级人才库中择优推荐部分人员,报国家粮食局审核批准后,列入国家级专业人才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选拔范围及专业类别
(一)选拔范围。 全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全区各类粮油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全区粮油质量检验专业人才库的人员直接转入全区粮油库存检查质量检查人才库。
(二)专业类别。 人才库分为六个专业类别,入选人才可选择一个或两个专业类别。
1.粮食库存实物检查:运用测量计算法和称重法对指定粮食货位进行检查,认定粮食实物数量和品种。
2.油脂库存实物检查:运用人工测尺法对指定油脂罐位进行检查,认定油脂实物数量和品种。
3.粮油库存质量检查:扦取粮油样品,检验粮油质量达标率与储存品质宜存率、主要原粮(油)卫生指标,检查粮油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判定粮油质量状况。
4.粮油仓储管理检查:依照有关粮油库存管理的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检查储存设施设备、执行仓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承储资格条件等情况,判定安全储存状况。
5.粮油库存统计账检查:对粮油库存有关统计报表、统计台账、经营台账、轮换台账等资料进行检查,判定粮油库存账实相符情况。
6.粮油库存会计账检查:对粮油库存有关的会计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合同等资料进行检查,与粮油实物数量予以对比,验证粮食库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三、选拔条件
(一)具有中专(含)以上学历,从事粮油库存管理相关工作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人员一般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二)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无被追究刑事责任及违规、违纪的不良记录。
(三)熟悉国家有关粮油库存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等。
(四)熟悉粮油库存检查业务,熟练掌握被推荐专业类别检查工作的方法要求,熟练使用计算机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和汇总表。参加过国家或省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培训,在近年来国家和省级组织的大型粮油库存检查的市级普查、省级复(普)查、国家抽查等阶段,承担过被推荐专业类别的具体检查任务,表现突出。参加过近几年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粮油库存联合抽查工作的人员优先选取。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和组织文字材料的能力。
(六)身体健康。推荐参选粮油实物检查、质量检查、仓储管理检查等专业类别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身体条件应符合有关劳动法规中高强度体力劳动和攀高作业要求。
(七)其他方面相关的要求。
四、专业人才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的权利。
1.接受有关部门委托,依法依规对粮油库存实施监督检查。
2.参加相关专业培训。
3.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 承担的义务。
1.积极参加粮油库存检查任务,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严格遵守粮油库存检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纪律规定。发现与被检查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检查公正性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3.服从领导指挥,对实施的检查事项严格保密。
4.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选拔程序
(一)安排部署( 2015 年6月初) 。 根据宁夏仓储情况及各单位推荐人员数量确定省级专业人才库规模。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宣传动员,及时展开专业人才库人员选拔推荐工作。
(二)推荐报名( 2015 年7月15日前) 。 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油企业参选人员由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推荐;局直各单位参选人员由各单位直接推荐;宁储粮公司及所属各储备库的人员由宁储粮公司负责推荐;中储粮系统参选人员由中储粮各驻宁企业负责推荐。推荐材料统一报自治区粮食局审核。
(三)审核批准( 2015 年 7 月 31 日前) 。 自治区粮食局组成由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的评审组,对上报的侯选人进行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四)公示。 入选名单确定后,在宁夏粮食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入选宁夏自治区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同时,报国家粮食局备案。
六、专业人才库的使用和管理
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分别由国家粮食局和自治区粮食局进行归口管理。
(一)专业人才的使用。 国家粮食局或自治区粮食局根据检查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化、随机性和相关回避的原则,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开展检查。被抽调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所在部门和单位应积极支持。专业人才的表现可作为对其本人及其所在部门或单位工作考核的依据。
(二)专业人才的培训。 自治区粮食局定期或不定期对专业人才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
(三)专业人才的管理。 主要采取动态管理模式。建立专门管理档案,将专业人才培训和检查工作表现如实记录,作为动态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每两年对相关专业人才库进行调整,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标准和条件,经考试合格后,吸纳适当名额专业人才入库。对于在库人员,符合条件的,继续纳入专业人才库;对违反检查工作规定或因身体健康状况变化、业务岗位调整、个人工作情况变动等原因,不能胜任检查工作需要的,予以退出。
七、相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建立专业人才库的重要意义。 完善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是构建粮油库存检查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对于确保粮油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专业人才库人员推荐工作。
(二)严把推荐关。 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条件和程序把好入库人员推荐关。根据被推荐人所学专业及从事的业务工作、参加粮油库存检查实际表现等情况综合考评,择优推荐。
(三)其它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宁夏自治区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人员推荐表》和《宁夏自治区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认真填写后报送自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处,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系人:高树龙 电话:0951-6986873(传真)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夏自治区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人员推荐 宁粮检〔2015)59号附件1.doc
2.宁夏自治区粮油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 宁粮检〔2015)59号附件2.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