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工作的通知

10.01.2015  00:18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

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是我国科技统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管理部门实行科学决策、加强宏观管理的重要基础,对高校深化改革、制定规划、协调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也是科研绩效考核和学科评估的重要参考。各高校要从提高科研管理决策水平的高度,完善学校的科研统计制度,为年度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2014年度全区高校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科研统计工作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各部门相互配合,保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要加强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好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统计人员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如实提供数据,杜绝填报、录入中的差错,按时完成统计年报。

(三)切实加强数据审核。各高校要规范管理,完善统计方法,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统计年报中基础数据检查,确保数据的科学、客观和真实;要认真开展数据审核,保证表盘数据的一致,确保数据质量。

(四)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各单位要围绕高校科研活动,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提升统计数据的价值,拓展服务功能,为科研发展决策提供支持。

二、数据审核与报送

(一)软件应用

科技统计软件请在“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的 “软件更新”栏目下载,社科统计软件请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http://www.sinoss.net/)的 “管理软件”栏目下载。

(二)报送时间

按照教育部要求,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上交本地区统计年报的时间是2015年3月中旬前,因此,请各学校及附属医院在2015年2月底前完成本单位的年报统计工作,并于2015年3月5—6日将统计报表报送至宁夏大学科技处(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宁夏大学A区行政主楼814室)进行报表数据审核、汇总工作。

(三)工作联系方式

宁夏高校科技统计”QQ群:    106288997

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张永丽      0951—6030409

宁夏大学科技处:      刘  斌      0951—2061884(科技、社科统计指标解释及软件使用咨询)

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高校请将负责科技/社科统计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报表填报人员的姓名、固定联系电话及手机号于2015年1月13日前上报教育厅高教处。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