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对市级粮食局2014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的通知
10.12.2014 20:39
本文来源: 粮食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宁粮检 〔2009〕40号),现就做好2014年市级粮食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年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市级粮食局。
二、考核内容。 贯彻落实2014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情况,具体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考核(详见自评表)。
三、考核方式。 考核以被考核单位自查自评为主,并结合抽查等方式进行。由自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市粮食局上报《自查自评报告及自评得分表》进行综合评定。
四、有关要求。 各市粮食局要客观真实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自评工作, 2015年12月10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自查自评报告及自评得分表》纸质及电子版本报自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处(邮箱:[email protected]),上报的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自查自评报告要与自评表对应。
附件:2014年度市级粮食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考核自评表
自治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考核表.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2014年12月1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0.12.2014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