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监局关于2015年第四 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情况的通报

13.01.2016  10:48

 

  宁安监监察〔2015〕 2 号   自治区安监局关于2015年第四季度安全 生产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区)安监局,相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批发)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促进高危企业“六化”目标的实现,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积极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自治区安监局于2015年第四季度在全区组织了烟花爆竹经营储存(批发)企业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执法监察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为依托,以监督企业落实“六化”目标为抓手,重点查处烟花爆竹经营储存(批发)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检查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共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19家进行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49条,下达执法文书58份,其中《现场检查记录》19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8份。 从检查情况看,各市、县(区)安监部门能够积极推进“责任落实年”活动,督促指导烟花爆竹经营储存(批发)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能够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第65号)等法律法规,对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进行合理规划布设,使各零售点基本符合不与居民楼、办公场所同在一个建筑内的安全要求。多数企业(个体经营者)能够主动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完善各项制度规程、责任制和应急预案,符合一证一点规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烟花爆竹企业(个体经营者)人数在10人以下,零售网点多为夫妻店或个体经营小店,突显了规模小、人员少、管理弱、分布散的特点。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经营、轻管理,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尤其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持续萎缩的形势下,部分企业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大部分零售网点除墙面上挂有少量的制度规程外,没有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产品购销流向记录等台账。 (二)“六化”建设基础薄弱。 全区除宁夏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简称区棉麻日杂公司)、青铜峡市工业品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中宁县对外贸易公司等3家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系统上线运行外,其他烟花爆竹企业(个体经营者)均没有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化”标准未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实现全面推进和落实。 (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存有突出矛盾。 目前,我区有烟花爆竹总批发企业1家(区棉麻日杂公司)、二级批发企业1家(青铜峡市工业品有限责任公司),其余为零售经营企业。各地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的基本状况是:银川市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实行烟花爆竹预售配送制,由区棉麻日杂公司的仓储库房统一进行配送;石嘴山市、中卫市部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带有临时储存点;吴忠市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带有固定储存点仅1家;固原市没有设烟花爆竹储存点,相关经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经营私炮、黑炮,超量存放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我区烟花爆竹销售实行专营专卖制,区棉麻日杂公司承担着全区烟花爆竹批发、配送工作,但该公司仓储、配送能力目前无法实现全区覆盖,尤其是固原地区。仓储配送跟不上,成为困扰银川以外各地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安监部门监管工作的重要因素,也是各地打“临时存放点”擦边球的重要原因。加之区棉麻日杂公司的烟花爆竹产品批发价格远高于周边省区的“私炮”,也是促成烟花爆竹储存、零售环节失序的动因。 (四)烟花爆竹许可管理有待规范。 一是个别县区存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与工商营业证照名称不一致的问题,如固原市原州区;二是各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限制存放数量标准不一(存放数量从十数件至数百件不等,计量标准有的按件数计量、有的按药量计量)、许可时限也没有统一标准(许可期限从数月至两年不等),五花八门、较为混乱。 (五)烟花爆竹临时存放点安全隐患较多。 在检查的企业中,共有10家设有烟花爆竹固定或临时储存点,其中银川市固定储存点1家,石嘴山市临时储存点4家,吴忠市固定和临时储存点各1家,中卫市临时储存点3家。全区除区棉麻日杂公司专用仓库符合相关标准规范、青铜峡市工业品有限责任公司固定储存点配套设施及管理比较完备外,其他烟花爆竹临时存放点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一是部分存放点与居民区安全距离不够、周围安全环境较差;二是存放点内烟花爆竹堆垛不规范、安全设施不完善;三是经营户超量存放现象较为普遍;四是安全管理基础不实,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落实流于形式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加强隐患查治。 各级安监部门要以“责任落实年”活动和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系统两项重点工作为主线,针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批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弱的现状,突出加强零时储存点的隐患查治和包点、帮扶力度。石嘴山市应针对零时储存点量多、面散的现状,严格控制储存点数量,强化安全监管;吴忠市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固定储存点,实现周边区域内企业烟花爆竹的集中存放、统一配送;中卫市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加大督导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固原市要针对本地区烟花爆竹无储存点、超量存放比较普遍和私炮、黑炮猖獗的状况,强化对烟花爆竹零售环节的安全监管。区棉麻日杂公司应加大对全区,尤其是固原地区的仓储配送建设力度;要严格把好上游批发关口,确保在配货储存条件、配送数量、配送对象等各环节符合法规标准要求。各企业(个体经营者)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要求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规定,认真排查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防止养患成灾。 (二)严格许可,规范相关事项。 各级安监部门在发放经营许可之前,要严格审核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具备安全条件,对于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许可证;对于取得许可证的销售点,要加强对销售点货物摆放、专柜设置、应急设施、用电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点,要予以整顿清理;要进一步规范相关许可事项,以许可的规范促进监管的规范。 (三)强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当前春节即将临近,烟花爆竹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强化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批发)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深入摸排、准确掌握本地区烟花爆竹批零储存点的实际现状;要抓住对烟花爆竹流通主渠道的控制,及时了解本地区一定时段配送总量、配送方向、存量分布等情况,及时发现监管中存在的疏漏,牢牢掌握监管工作的主动权;要根据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规律,科学制定执法计划,确保做到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全覆盖”;要提高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环节的检查频次,做到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确保整治到位,对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附件:企业安全管理及落实“六化”目标存在问题一览表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6日       附件下载: af201601130937215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