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部署2016年秸秆 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

05.07.2016  11:20

7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了解到,我区已就如何进一步开展2016年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做出安排和部署。

据了解,秸秆焚烧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问题。2016年,我区秸秆焚烧现象较为严重,根据环境保护部门的通报,2016年2月至6月,我区着火点数达26个,与2015年同期的2个着火点相比,形势十分严峻。

为此,我区要求各市、县(区)政府要采取“封、禁、堵、压、打、用”综合措施,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县直部门包乡、乡镇领导及全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包地块,与农户签订禁烧秸秆目标责任书等,层层落实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责任制。要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奖惩到位,确保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的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同时,要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改革部门要重点支持规模化沼气工程、农作秸秆原料化利用和秸秆固化成型加工企业燃料化利用;财政部门要重点加强秸秆粉碎还田、粉碎灭茬机具、秸秆生物反应堆、秸秆收储等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农牧部门要重点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和过腹还田,加快农作物低茬收割、快速腐熟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等技术示范推广,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拓展秸秆饲料化利用途径,特别是大力推广秸秆“三贮一化”(青贮、黄贮、微贮、氨化)技术和秸秆养殖技术,支持引导畜牧养殖、饲草料加工经营主体收储秸秆,促进种养有机结合,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等综合利用,把秸秆的有效转化利用工作快速落到实处,达到农民与企业双赢的目标,促使秸秆利用和禁烧工作常态化。

我区环保、农牧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制止不及时、绩效较差的市、县(区)进行约谈,并在年度环境监察、农业发展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取消环境保护和农业发展项目资金。对督查通报、媒体曝光、约谈后焚烧现象仍比较严重的,自治区政府将约谈市、县(区)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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