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2016年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19.02.2016  11:03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教体卫办〔2016〕15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

2016年春季开学在即,为保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校园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春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开学前,各学校要结合领导班子碰头会、教职员工大会和干部培训班,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认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有针对性的制定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有条不紊实施。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检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业务工作范畴,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教职员工要严格按照岗位安全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开学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全区矛盾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开展一次覆盖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治安防范、校园周边安全等各个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要加强对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餐厅、锅炉房、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水电气设施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治,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已损坏的设备,进一步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坚决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整改。学校一时不能直接解决的,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力争在开学前彻底消除威胁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一切隐患,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

(一)加强校车和交通安全管理。配备校车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校车管理有关规定,加强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好校车的维修保养,使车辆性能始终保持良好状态,杜绝校车“带病上路”。协调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大力整顿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期的交通疏导,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学前,要对校园消防设施、地下管网和水电气暖等设施器材进行一次的全面检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各类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无老化短路现象。加强对师生用火用电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规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确保从源头上杜绝火灾。加强校园应急灭火力量建设,确保能在发现火灾的第一时间组织扑救火灾。

(三)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商店、生活饮用水及卫生状况的检查和监管,认真落实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证上岗、健康上岗。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从源头堵住有害食品和物资进入学校。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制作冷荤凉菜、四季豆、饮料等高风险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园询问登记制度和学生外出登记、销假制度,禁止精神病患者、闲杂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学生擅自离校外出。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上下学高峰期的值班护校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五)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当前正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学校要切实加强开学后呼吸道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好开学后返校学生的健康监测与管理。加强校园教学、生活场所室内室外卫生的清扫保洁和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切实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结合新学期入学教育,开展一次以预防流感、肺结核、水痘、手足口病等为重点的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学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加强安全教育作为新学期的重点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上好安全教育课,严格按照平台规定的课时要求,将安全教育列入课表。建立安全教育课检查、总结和评价机制,并将安全教育课时纳入教师绩效,确保安全教育课有效落实。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班(队)日活动等时机和校园广播、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针对校园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特点规律,结合实际认真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坚持经常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加强对应急演练的总结和研究,争取演一次、进一步,促进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落实。

五、大力推进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区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对新学期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认真规划和部署,切实加大推进力度。中小学、幼儿园要围绕规范化建设的相关标准,修订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安全管理流程、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创新安全管理方法,把学校管理工作同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切实提高学校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各高等院校也要结合实际,实践探索高校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方法路子,用规范化的管理促进安全工作常态化落实。今年3-4月份,教育厅将对各地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自治区首批安全管理规范化示范学校进行复验,不合格者将摘牌。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