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面下达2016年度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

26.07.2016  03:4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6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的通知》(发改西部[2016]1138号)文件精神,近日,自治区发改委、林业厅、农牧厅、国土资源厅联合发文下达我区2016年度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7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5万亩,退耕还草2万亩,并就有关事宜作了安排部署。

一是抓紧实施项目建设。 2015年退耕还林任务未完成的,应加快实施确保年底前完成,并与今年组织县级自查验收;2016年度任务年内分解落实到地块开工建设,于2017年底前完成并开展自查验收。

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协同推进工程建设。 新一轮退耕还林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的工作,财政、发展改革、林业、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环境保护、扶贫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沟通,形成合力,妥善解决影响退耕还林还草进度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工程实施。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的非基本农田实施。(自治区退耕三北站  孙艳华)


报送单位:自治区退耕三北站  报送人:孙艳华  审核发布:马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