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顺利通过国务院2014年度节能目标考核
根据国务院对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工作的统一安排,近期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相关专家组成的第二考核工作组对我区政府2014年节能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
考核组一行先后听取了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政府关于2014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实地考察了金昱元化工、青铜峡铝业公司2家重点高耗能企业,以及吴忠市秦渠华苑、金花园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考核组仔细查阅了相关材料,并与自治区经信委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考核组一行听取了自治区政府有关情况汇报并反馈了考核意见。经信委张作理主任代表自治区政府汇报了201
考核组认为,2014年自治区政府把节能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工作力度大大加强,特别是针对上一年度节能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对我区推进节能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给予了充分肯定,201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初步结果为“完成”等级。扣除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项目影响后,2014年自治区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5.06%,完成5%的年度节能计划目标;“十二五”前四年,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2.89%,完成总目标任务的84.86%,比进度目标快4.86个百分点。全区能源消费量比2013年增长2.06%,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均增长3.5%的能耗增速控制目标。
张超超副主席来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作了表态讲话,对我区下一步节能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要坚定不移优化产业结构,控制能源消耗总量;二要突出重点,切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三要推进创新,健全节能降耗长效机制;四要凝聚各方力量,形成节能降耗工作合力。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我区“十二五”节能目标如期完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