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消防协会完成自治区民政厅2018年度 社会团体年检工作

11.05.2019  00:21

宁夏消防协会完成自治区民政厅2018年度

社会团体年检工作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宁夏消防协会对照年检内容和有关要求,对2018年协会开展的业务活动情况、内部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党建等工作,积极安排人员精心准备,逐项逐条开展了自查,并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了初审。


2018年度年检主要报送年度检查报告书及有关资料和实地年检两种形式,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 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是 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 三是 人员和机构变更情况; 四是 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五是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 六是 对外交流和开展活动情况; 七是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登记情况。

年检结论社会团体分为“合格”“不合格”,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2018年度遵守登记管理法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有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的情形之一,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宁夏消防协会经自治区科协初审,自治区民政厅受理审核,已顺利通过2018年度年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