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23.11.2016  22:15
自治区司法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2010年,自治区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部署,以提升机关效能为总目标,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措施,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发展。
一、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系机构,落实岗位责任。 一是领导重视,积极参与。 今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正升先后多次调研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就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王正升厅长还十分重视网民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对宁夏司法行政网的网民意见进行解答或责令相关部门进行答复解决,实现网上互动和交流沟通,反响较好。 二是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有序,成立了由厅长王正升任组长,陈刚副厅长为副组长,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厅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办理。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层层分解细化,明确岗位责任,日常检查指导,年终考评通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任务“四到位”。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为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司法厅先后邀请区内技术专家和政策理论知名人士授课,先后培训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信息化工作人员500人次,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了《机房安全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则》、《司法厅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出台了《司法厅网站信息发布与管理暂行办法》,所有公开的信息必须进行内容和保密方面的审查,由分管厅领导批准后,才能对外发布。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部门确定。建立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影响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政务公开制度,侵犯群众知情权、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责任。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宁司办〔2010〕25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宁司办〔2010〕112号)等文件,明确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丰富。大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门户网站建设,完成了司法厅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工作,进一步强化网站的在线办事、便民服务和公众参与功能,同时依托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综合管理系统,在门户网站上开展在线办事服务和互动。与自治区党政内网联通,厅、局、狱(所)三级局域网实现互联互通,形成了司法行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框架,为政府信息公开搭建了良好平台。同时,充分利用宁夏司法行政内外网和《宁夏法治》这三个窗口,及时发布和更新网络信息;进一步改版了《宁夏法治》杂志,丰富了内容,形成了“内外联动”的宣传格局。
(四)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和公共目录,同时根据新出台的《人民调解法》,对指南和公共目录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并及时在宁夏司法行政门户网进行公布。明确主动公开程序,将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集中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政务窗口和办公楼大厅功能作用,通过设立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信息,扩大宣传效果。今年以来,先后在法制日报、宁夏日报等重点媒体刊发重要信息15篇,在宁夏电视台《新闻话题》和《法治视线》栏目播出专题片5期,向各级机关报送新闻和信息2000余条,被各级新闻媒体刊发700余条。2010年1月1 日至11月30日,司法厅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2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占3.3%;法规政策类信息115条,占12.5%;工作动态类信息568条,占61.5%;其他类信息210条,占22.8%。
(五)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对行政决策、政策文件、社会服务等内容实行依申请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并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司法厅门户网和司法厅机关橱窗。在政务中心司法厅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在宁夏司法行政外网开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专栏,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建立信息公开责任体系,完善新闻通气会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办事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反馈回应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权威。2010年1月1 日至11月30日,我厅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部门、个别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精细和优选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专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和专职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几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技术、资金、人员支持和投入力度,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