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15.10.2015  18:19

  银川新闻网讯 银川医保今日发布消息,我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已于本月开始,缴费日期截至2016年2月29日。

   一、已参保居民缴费

  1、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人员,持家庭所有参保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直接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2、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应持家庭所有参保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先到居住地街道(乡镇)市民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开具《银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困人员缴费核定单》,然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二、新参保居民参保缴费

  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请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持家庭应参保成员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学生证明、残疾有效证件、享受低保的有效证件)等有关材料,先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乡镇(村委会)设置的社会保障经办网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三、缴费时间、地点和标准

  (一)缴费时间 2015年10月1日—2016年2月29日

  (二)缴费地点

  市辖三区:市辖三区黄河银行各营业网点;

  永 宁 县:辖区黄河银行各营业网点;

  贺 兰 县:辖区工商银行(城镇居民)、农业银行(农村居民)各营业网点;

  灵 武 市:辖区建设银行(城镇居民)、黄河银行(农村居民)各营业网点。

  (三)缴费标准

  

 

  1、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均可以选择一档或三档缴费,其中按一档标准缴费后,享受二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成年居民只可选择二、三档标准缴费,享受相应档次的医保待遇。

  2、城乡居民家庭成员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一次全部参保;家庭成员中的成年人应当同时选择同一缴费档次参保缴费。

  3、城乡居民中的三级中度残疾人员按上述标准缴费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二档医疗待遇。

  4、城镇三无人员和城镇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及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街道(乡镇)市民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核定后,个人不再缴费,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三档医疗待遇。

   四、其他

  城乡居民参保后,需在每年9—12月连续缴纳下年度医疗保险费,才能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否则,会断保。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手续在当地办理。

  咨询单位:街道(乡镇)市民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市辖三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永宁县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贺兰县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灵武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