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宁夏名牌申报评价工作的通知

07.07.2017  18:02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宁东质监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品牌发展战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打造宁夏优质品牌,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名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17年度宁夏名牌申报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和条件

凡是由我区企业生产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业产品(药品、医疗器具除外)、农业产品、传统特色手工艺品和区内服务业企业均可以申报。所申报的产品和服务业企业必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名牌管理办法》各条款所规定的条件。已获得“宁夏名牌产品”称号并到期的,如继续参加评定,需重新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7年宁夏名牌申报时间从7月7日开始,8月10日截止。各市市场监管局、宁东质监局分别负责对所辖县(区)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汇总,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产品或企业进行推荐,统一汇总后将推荐材料和汇总名单于8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质监局。

三、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一)申报传统特色手工制品名牌的企业可参照《宁夏名牌申请表》(制造业产品)进行填报,不适宜项可不填。

(二)未经加工过的初级农产品按照农产品类进行申报,填报《宁夏名牌申请表》(农产品);加工过的农产品需作为制造业产品进行申报,填报《宁夏名牌申请表》(制造业产品)。

(三)宁夏名牌申报表一律使用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质监局)制定的统一格式,使用A4纸,按照宁夏名牌申报要求填写,证明材料双面彩打制作,整套申报材料需夹胶封印装订成册。附件中的各类申报表格可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nxzj.gov.cn下载。

(四)申报宁夏名牌的企业应按照申请表目录顺序填写申报材料,目录中未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其他材料中另附。申报企业需在申请表次页填写申报宁夏名牌告知书。企业在填写好申请表后,需经所辖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后,征求自治区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意见,统一由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报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

(五)申报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保证各项资料清晰可见。

(六)申报企业出具统计、税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证明材料要需一式两份,必须使用申请表中提供的格式,并经有关部门证明盖章后,将原件装订到申请表中。

(七)申报企业必须提供所申报产品2014至2016年连续3年的自治区级监督检验报告,食品类产品可由所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相应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八)申报企业必须提供2014至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推荐部门要严格对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关报表,核查企业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并将有关数据汇总到《推荐宁夏名牌汇总表》中(附件1)。

(九)申报企业必须提供近3年企业客户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以便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上报。申报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书面和电子版材料两份,推荐部门留存一份,报送至各自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一份,电子版需将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并制作成PDF格式。

(二)申报材料初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应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名牌管理办法》规定对企业申报条件、申请表填写和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进行认真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继续进行培育。

(三)推荐上报材料。各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初审基础上,对推荐的每个产品或服务企业形成推荐意见,并将《推荐宁夏名牌汇总表》(附件1)、《推荐宁夏名牌企业联系汇总表》(附件2)进行汇总,连同所有推荐企业上报的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按时限要求报送。

(四)审核评价。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分组开展实地核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结合社会调查结果,形成最终评价意见后报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名牌管理办法》规定,宁夏名牌评价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各推荐部门务必要认真负责,仔细审核,确保申报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各申报企业在申报工作中,必须如实填报申报材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达到评比目的,自觉抵制利用宁夏名牌评价工作搞不正当活动。

(二)严守报送时限要求。各推荐部门要严格按照整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开展工作,要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扩大知晓度,充分发挥企业申报的积极性,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积极参与申报。对未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或上报汇总材料的,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将不再予以受理。

联 系 人:陈 华  张继锋

联系电话:0951—5069538    5069534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推荐宁夏名牌汇总表

                  2. 推荐宁夏名牌企业联系汇总表

                  3.《宁夏名牌申请表》(制造业产品)

                  4.《宁夏名牌申请表》(农产品)

                  5.《宁夏名牌申请表》(服务企业)

 

 

 

                              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         

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GB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pdf

附件1 2017年推荐宁夏名牌汇总表.xlsx

附件2 推荐宁夏名牌企业联系汇总表.xlsx

附件3 宁夏名牌制造业申请书.doc

附件4宁夏名牌农产品申请表.doc

附件5宁夏名牌服务企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