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重点推进单位的通知

27.08.2017  20:04

固原市、盐池县、同心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按照《宁夏“十三五”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宁夏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确定的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要求,经各市、县(区)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确定固原市、盐池县、同心县为2017年度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重点推进单位。

  各重点推进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自治区旅游发展委要积极指导重点推进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评估监测,争取按期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8日


报送单位:宣传信息中心  报送人:宣传信息中心  审核发布:马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