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2016 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15.02.2016  09:40

宁安办〔2016〕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自治区安委办制定了《201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6日

201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全区集中开展客运车辆、危化运输车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标准,严厉执法,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净化安全发展环境,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专项整治重点

(一)客运车辆专项整治。 由自治区交通厅牵头负责,自治区公安、旅游等部门配合,以打击客运车辆非法营运为重点,集中排查整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落实夜间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等违法行为。

(二)危化运输车辆专项整治。 由自治区公安厅牵头负责,自治区交通运输、经信、安监等部门配合,以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为重点,集中整治动态监控不落实问题,加大过境危化运输车辆通行路线和安全措施落实的检查力度,提高通行管控和事故防控能力。

(三) 煤矿专项整治。 由宁夏煤监局牵头负责,自治区发展改革、国土、安监等部门配合,以水害防治为重点,强化水文地质勘查,落实地面防治措施,加强井下探放水等治理和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透水事故。

(四) 非煤矿山专项整治。 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牵头负责,自治区公安、经信、安监等部门配合,以强力推进最低生产建设规模和服务年限标准落实为重点,严格按设计方案开采,按设计专篇落实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整改直至依法关闭整合。

(五)建筑施工专项整治。 由自治区住建厅牵头负责,自治区交通、水利,西北能监、宁夏通管等部门配合。以深基坑、高陡边坡、模板支架为重点,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实施和管控要求,严厉打击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由自治区安监局牵头负责,以重大危险源为重点,集中整治各类监测、监控、报警设施存在的问题,确保系统性、完备性、完好性和可控性,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七)消防领域专项整治。 由自治区公安厅牵头负责,自治区商务、卫生、教育、住建、农牧、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配合,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以及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确保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八)特种设备领域专项整治。 由自治区质监局牵头负责,自治区商务、工商、安监、旅游、消防等部门配合,以液化石油气钢瓶为重点,严格充装单位资质条件和气瓶检验报废制度,严厉打击无证充装、流动充装、工业气瓶混装、使用翻新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

(九)职业卫生 专项整治。 由自治区安监局牵头负责,自治区卫计委、人社、质检、工会等部门配合,以机械制造行业为重点,严格落实工程防护技术和措施,减少职业危害,切实保护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安全。

(十)粉尘防爆专项整治。 由自治区安监局牵头负责,自治区公安、文化、国资、质监、体育等部门配合,以2015年技术抽检发现的问题隐患为重点,逐项整改销号,全面提升涉尘企业防爆工程技术水平和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不可突破的底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受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加大、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企业负责人心存侥幸等因素影响,我区安全生产压力明显加大。各地、各部门要理清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以立说立行、动真碰硬、干就干好的实干精神,狠抓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十大专项整治”中各专项整治时限不作统一要求,由各牵头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整治成效自行确定,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针对当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自治区安委会专项整治方案中明确的整治内容,结合行业实际,迅速部署,制定下发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特点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统筹本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整治领域和内容,可以依据当地实际调整,不要求“上下对口”,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牵头单位、责任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责任落实。

(三)找准问题,精准发力。 专项整治“专”是前提,“治”是关键,必须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找准危险程度高、安全隐患大的领域,精准发力,定向施策,特别要重视工程措施的运用,务求从根本上解决一批共性问题。各地的专项整治一定要突出“专”、落实“治”,同时,要将“打非治违”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专项整治一并推进,严格落实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正常秩序。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单位网站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进展情况。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编发简报专刊,反映情况、交流经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集中通报,将进展缓慢、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在宁夏电视台、宁夏日报等主流媒体集中曝光,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请五市政府、宁东管委会及自治区安委会各牵头单位于2月25日(星期四)前将专项整治方案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纸质和电子版);同时,各地、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统计表》。

联系电话:0951-862202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专项整治统计表

 

附件下载: af2016021509065903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