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06.01.2016  10:48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宁教体卫办〔2016〕1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2015年秋季学期即将结束,2016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学校期末考试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各类事故发生,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和谐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宣传

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安全教育资源, 在期末考试后和寒假前,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安全事故防范的特点,重点加强冬季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疾病预防和防滑冰溺水、防伤害侵害、防煤气中毒、防烟花爆竹炸伤烧伤等安全知识教育。尤其要加强预防滑冰溺水教育,教育学生充分认清水域冰面的极端危险性,不要擅自到冰面上行走、滑冰或玩耍,防止发生溺水事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协作,在寒假期间持续滚动播放安全提示,提醒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注意防范学生安全事故。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充分利用开家长会、发家校联系卡、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二、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在放假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多功能厅、礼堂、图书室(馆)、教室、办公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煤气燃气设施、给水设备、供暖管网、消防控制室、电梯等重要部位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不放过每一个环节,不错过每一个漏洞,不忽视可能引发事故的每一个风险,确保及时排除各类隐患。排查情况必须登记在案,对查找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治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要按照严格管理、积极预防的思路,抓好近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校园安全保卫。要加大校园门卫管控力度,外来人员、车辆非经许可不得入内。加强校园安全巡逻检查,尤其对重要敏感区域要逐点巡查,严防发生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二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严守交通法规,杜绝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现象。加强对校车的检修,保持车辆良好性能,杜绝车辆“带病上路”。修订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措施,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教育学生注意安全乘车,严禁乘坐“三无”和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食堂、宿舍、实验室、教室、功能室等容易引发火灾部位的监控和管理,严禁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严禁在校园内焚烧纸张、垃圾和燃放烟花爆竹,宿舍不得使用明火和用蜡烛照明,防止发生火灾。四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储和管理。要建立台帐,严格登记,加强检查、监控和安全事故防范,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始终做到心中有数、防范到位。五是加强信息系统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信息网络的学校要在春节前,协调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站进行安全漏洞监测、僵木蠕等恶意代码查杀和渗透测试,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和检查,做好抵御网络攻击、防范非法控制和窃密工作,确保信息网络安全。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寒假期间值班护校工作,学校领导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和管理。要认真履行报告制度,遇到紧急、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保持信息渠道畅通。要及时掌握校园安全动态,遇到突发事故或异常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迟报和漏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凡因责任心不强、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