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关于2018年宁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15.06.2018  23:52
    根据司法部第181号《公告》,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我区有12个县(区)可享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 :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永宁县、贺兰县、平罗县、中宁县,报名时户籍在以上县(区)的报名人员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2019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1.     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我区只设汉语试卷考点、考场,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报名人员,可选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吉林省报名。
    (二)报名地选择。 我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设置银川、石嘴山、吴忠(含中卫考生)、固原四个考区。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可以根据考区划分情况选择报名地,到报名地对应的考区参加考试。选择报名地时,如出现该报名地所在考区报名人数已满的提示,请选择其他人数未满的报名地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政策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1张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照片内容应清晰完整,辨识度高。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应显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饰品、粗框眼镜,不得为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对照片进行ps、拉伸、修复等操作处理。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考试时确认身份等唯一使用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2019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交纳考试考务费
    报名人员应通过网上交纳客观题考试考务费130元/人(宁价费发[2018]12号),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24时。
    报名人员登录系统点击在线支付按键后,系统自动为报名人员分配机位,并开始锁定,在60分钟内完成交费操作,交费成功的,核定机位,完成报名。超过60分钟未交费或未成功交费的,系统将释放锁定的机位。
    报名人员交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所交纳的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报名人员可于10月中下旬,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司法厅开具相关票据。
    报名人员须牢记自己的系统登录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和修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书等事宜。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12日至9月21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司法部规定的时间内(周六、日除外)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六)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22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2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七)合格分数线
    9月27日,由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考务费,主观题考试考务费70元/人,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二)考区设置
    在我区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在我区参加主观题考试。我区主观题考试考区,将根据客观题成绩合格人员等情况,在客观题考区的基础上,统一规划、集中设置。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我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五)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18年11月底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资格审核授予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并向社会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2019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三)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司法厅和五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四)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政策事项,可向司法厅及五市司法局电话咨询:
    司法厅:0951-4110273
    银川市:0951-6888789
    石嘴山市:0952-2035360
    吴忠市:0953-2122148
    固原市:0954-2088814
    中卫市:18295476066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凡涉及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向北京信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电话咨询:010-88177421或88177422。
    凡涉及网上交费事项,可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电话咨询:95188或0571-88156688
    自治区纪委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951-4113492
    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