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国庆”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29.09.2015  19:47

各市旅游局,各出境组团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5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旅发〔2015〕19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古尔邦节 中秋节 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15]42号)和《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国庆节假日旅游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判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近期,国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旅游行业在安全工作中处于落实各级要求、吸取事故教训、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的攻坚期;在贯彻《旅游法》建立安全生产体系中,行业景区正处在限流限量、以安全保质量、促提升的转变期;在旅游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行业处于提升游客文明素质、提高旅游产品质量、加强旅游秩序治理、建立旅游诚信体系、落实国家旅游局“515”发展战略的紧迫期;“国庆”期间,我区秋高气爽,气候宜人,小客车免费通行,“9.3”抗战胜利70周年“红色游”持续发酵,加之假期时间长,探亲访友、自驾游客流及车流增多,是人们出行出游的活跃期。各市旅游局要充分认清当前假日旅游工作形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按照假日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工作目标,下主动棋,打主动仗,提早部署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稳定、交通运输、环境整治、市场监管、消费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履行监管责任,深化隐患排查

各市旅游局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五落实五到位”等要求,严格落实假日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要加强对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审查和监管,落实主承办单位和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景区限流、现场疏导和应急处理,严防踩踏等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加强对自驾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的安全引导和提示,提高游客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落实自查自纠,完善公共服务

旅行社 要严把出行关,加强导游的培训和教育,切实做好旅游接待行程计划安排。严格落实租用旅游车辆工作流程和安全责任。必须选择证件全、管理严、信誉好、服务优的旅游汽车营运企业,严禁使用无旅游营运资质的“黑车”。委派的导游在行车期间,要随时提醒驾驶员不要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确保旅行中交通安全;行车过程中,导游要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要立即通知旅行社或旅游汽车营运企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旅游景区要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建立快速有效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景区即时承载量,加大交通安全提示宣传,引导游客合理选择交通出行和游览线路。要提前做好路况、车况和停车场的检查维护,增加重点路段、道口和旅游景区内的交通疏导,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的天气情况,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渠道,及时发布辖区暴雨、泥石流、山洪等灾害预警信息。

四、发挥监管合力,开展联合执法

  各市旅游局要积极协调公安、运管等部门加强客流疏导、运力保障、运营有序和交通秩序的监管,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驾驶的检查力度,严查酒后驾车、非法运营、超载超时运营等非法行为;开展节前、节中多部门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接待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暂停或关闭。认真做好车辆、游船、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游乐设施一律停止营运使用;加大对旅游接待部门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防止食物中毒发生。

五、规范市场秩序,丰富假日供应

继续深入开展治理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活动,着力解决扰乱假日旅游市场秩序等方面游客投诉多、新闻媒体曝光多的热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非法“一日游”、“黑车黑导黑网”、游客购物活动中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欺客宰客行为。做好重点景区周边环境整治,保证广大游客享有卫生整洁的旅游环境。挖掘旅游消费潜力,丰富旅游产品,活跃旅游市场,积极推出乡村旅游、文化旅游、民俗旅游、红色旅游、老年旅游等各类旅游活动,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观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做好自驾游、购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的引导工作。

六、强化文明意识,深化旅游宣传

各市旅游局要全面开展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各项活动。加强在重点旅游城市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公共广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文明旅游公益宣传,强化游客文明意识。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团前说明会制度,导游、领队要加强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游客理性维权,及时劝阻因航班延误等原因引发的过激行为。加大社会和舆论监督,通过宣传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假日期间文明旅游浓郁氛围。

七、强化应急值守,认真落实责任

各市旅游局要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亲自值班;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稳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迅速上报,不得延误,不如实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各市旅游局要积极妥善处理好假日期间发生的旅游投诉纠纷,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营造温馨、祥和的节日旅游氛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