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圆满完成

30.12.2016  21:36

  今年中央、自治区下达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15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810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5万元。累计2015年度补贴结余资金152.372万元,2016年可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1969.212万元。实施范围为原州区1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及农林牧场。

  原州区农机中心严格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充分发挥 “一站式”农机服务大厅功能,使购机户在办理补贴申请、选机、购机、喷涂编号、挂牌入户等方面享受“一站式”服务。操作流程上,严格按照网上审批系统程序进行,确保补贴实施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通过与财政部门积极统筹协作,在确保补贴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原州区努力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和结算进度,保证每月申请一批、核查一批、公示一批、结算一批。2016年结算补贴资金4批共1195.9445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125.946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69.9985万元),结余补贴资金773.2675万元,其中:结余中央补贴资金727.664万元,结余自治区补贴资金45.6035万元。4批累计受理购机申请2626份,出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2626份,受益户数2227户,补贴机具数量2640台,拉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资3269.694万元。

  (供稿: 原州区农机推广服务中心    张宏熹、马鸿霞                      编辑:农机局)